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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http://www.525j.com.cn 我爱我家网 时间:2007-12-21 9:36:56 建筑装饰协会
    闽建筑[2007]2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

闽建筑[2007]28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向我厅建筑业处或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反映。

 

                    福建省建设厅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福建省注册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注册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福建省建设厅负责全省注册建造师的注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类别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建造师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或污损的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五条   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建设部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省建设厅负责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和初审以及二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受理、初审和审批工作,涉及申请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省建设厅将有关材料送有关专业厅局审核后审批。符合注册条件的,分别由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核定执业印章编号。

  第六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均为3年。

  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建设部统一印制,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由省建设厅按照建设部统一样式组织制作。

  第七条   注册申请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登录省建设厅指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应当与其他书面申请材料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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